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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225号
【颁布时间】 2002-04-23
【实施时间】 2002-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0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正式门票价格的通知

江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正式门票价格的请示”(津价发[2002]62号)收悉。
  
  2001年,江津市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经江津市采取各种引资方式,对四面山旅游公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修建和改造,景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据此,我局发文“关于调整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渝价[2001]267号)批准了四面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每人每票25元调整为每人每票50元,并从2001年4月2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现已期满。经我局研究,现将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正式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正式门票价格定为每人每票50元整。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的有关规定,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以上含10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三、四面山景区内不再新设“园中园”,现有的“园中园”门票收费应尽快予以取消。
  
  四、请你局督促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继续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使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真正成为享誉海内外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五、请你局督促江津四面山风景名胜区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门票价格及有关商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六、正式门票价格从2002年4月2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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