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2]27号
【颁布时间】 2002-05-08
【实施时间】 200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1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双桦公路集贤段收费标准、延长同三公路集贤段等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通知

双鸭山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交通厅黑财规[2000]38号、黑财规[2000]39号文件的规定,双桦公路双鸭山至桦川段、同三公路集贤段征收车辆通行费至2001年11月试行收费一年已到期,由于车辆通行费收入尚不足以偿还公路建设贷款,经研究,决定对双桦公路集贤段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见附表),并延长上述两段公路收费期限至2004年末。同三公路集贤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上述两段公路收费管理办法不变。
  
  依饶公路岭西至福利段公路待改扩建竣工通车后,另行制定相应等级公路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双桦公路集贤段调整后收费标准
  
  20座以下载客车辆
  
  21-40座载客车辆
  
  41座以上载客车辆
  
  摩托车(含轻便二轮、侧三轮和港田三轮车)每次征费1元。
  
  拖拉机
  
  对从事农业生产、运送农用物资的20马力以下(含20马力)的小型拖拉机免征车辆通行费;
  
  20马力以上、40马力以下(不含40马力)的拖拉机每次征费3元;
  
  40马力以上拖拉机每次征费5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