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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颁布时间】 2002-04-23
【实施时间】 2002-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1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通告

[接上页]

  2.市公用局要组织抓好加气站建设,确保8月底前建成20座加气站;加快柴油公交车改装双燃料汽车的步伐,完成1200辆柴油公交车的改造任务;所有新增公交车都要具有燃气装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计划淘汰夏利出租车。
  
  3.公安和环保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年检工作,凡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的,要限期治理尾气;对上线3次尾气排放仍不合格的,收缴牌照,强制报废。要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路(抽)检工作力度,力争市区内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及时查处尾气排放超标、冒黑烟的机动车。要加大摩托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力度,增加摩托车的禁行线路,延长禁行时间。
  
  4.市经委和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油料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保证油品质量。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
  
  (一)全面完成济南水质净化一厂、二厂配套管网建设,运行负荷达到80%。开工建设护城河截污管网,实施泉水先观后用工程,年内建成平阴、长清、章丘和历城仲宫镇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二)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督促14个企业做好废水达标再提高工作,实现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督促市区范围内45家医疗单位和18家饮食服务单位完成废水污染治理任务,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三)交通部门要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机动车维修厂(点)的废油要进行回收和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对违反规定的,由环保部门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四、重视环保科研、监测和国际合作
  
  (一)市环保局要加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年内向社会发布饮用水源水质月报。
  
  (二)市科技局要抓好济南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研究与示范工程的实施,并做好与国家清洁能源试点城市项目的衔接,为济南市空气污染防治和能源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大示范工程防治技术的转化和成果的推广力度。
  
  (三)科技、环保等部门要积极拓宽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渠道,促进城市能源结构的调整和改善。要加快城市燃气管网优化布局、天然气取代燃煤设施和济钢煤制气发电项目的国际合作步伐。
  
  五、强化蓝天工程的宣传
  
  新闻单位要继续办好环保专栏、专版,组织好环保重点、热点问题的深入报道,进一步加强环保社会宣传的组织领导。
  
  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采取各种方式搞好宣传,引导市民参与蓝天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实施蓝天工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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