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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延长兰州市公交月票IC卡价格政策试行期的请示》(兰价费[20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省物价局关于兰州市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的批复》(甘价费[2001]126号)批准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试行期已到。鉴于试行中存在问题,需要研究规范,决定将试行期延至2002年6月30日。 二、根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目前IC卡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正式核定兰州市公共汽(电)车月票IC卡价格前需履行听证程序。在此期间,请你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听证会的按期举行。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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