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拉价发[2002]012号
【颁布时间】 2002-04-22
【实施时间】 2002-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2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行车、三轮车停车收费的批复

冲赛康居委会:

  
  你居委会报来的《关于调整自行车、三轮车停车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同意适当调整自行车、三轮车停车收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自行车临时停车费为每辆0.20元/次,三轮车临时停车费为每辆0.50元/次。
  
  二、自行车停车半天以上收取停车费为每辆0.50元/次,三轮车停车半天以上收取停车费为每辆1.00元/次。
  
  三、你居委会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丢车辆应照价赔偿。
  
  四、你居委会必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统一票据,并随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批复标准从二00二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