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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2-04-22
【实施时间】 2002-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2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对信息化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政策建议。
  
  二、督促检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部门、行业和各市的信息化工作。
  
  三、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四、协调和指导信息安全工作,组织起草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规划政府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和指导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协调信息网络规划和实施中的问题;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信息化评价体系,协调信息化的宣传普及与教育培训。
  
  七、负责协调中央驻粤机构及相关企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本省信息化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省信息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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