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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2002]27号
【颁布时间】 2002-04-22
【实施时间】 2002-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3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2002年广东省信息化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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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荐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商,培育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市场。要选择一批信誉好、实力强并且已经有成功经验的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商,根据其各自的技术特长和服务优势,分类推荐给企业,为企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服务;发展和扶持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机构,同时要建立行业规范和信用公开制度,指导和监督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信息主管制度,加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建立信息主管(CIO)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今年内首先在省重点骨干企业开展这项工作,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建立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的若干培训基地,帮助企业培养信息技术人才。还要做好对咨询机构、监理机构的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加强示范推进工作。今年上半年召开一次全省企业信息化现场会,宣传推广一批应用信息技术的企业典型。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应用典型的经验进行总结,依托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研究确定本行业当前信息技术应用的方向和重点,制定行业性信息技术应用规范,以推动全行业的信息化进程。
  
  (五)加快现代流通业的信息化建设。鼓励与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数据交换(EDI)、互联网等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连接企业经营网点,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通过互联网络与用户、制造商、供应商及相关单位连接,实现资源共享,对物流配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控制与全程管理,有效地加快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的融合。
  
  三、加强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应用
  
  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应用:
  
  (一)认真抓好汕头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汕头企业信用体系试点,分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和企业信用运作体制两个阶段进行建设。第一阶段,要利用和整合汕头市现有网络资源,在上半年建成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实现工商、国税、地税、海关、银行等部门网络互联,初步开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采集自2000年以来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在今年内建成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第二阶段,要制定企业征信暂行办法,建立企业信用的基本评价标准和惩罚机制等基本制度;由政府选择授权确立企业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开展企业信用咨询服务。在开展企业信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发展个人信用系统的建设。
  
  (二)积极推动“金”字工程建设。要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加快推进“金税”、“金关”、“金卡”和“金盾”等工程建设和应用。地税部门要根据统一征管、集中征管的工作要求,尽快建成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集中存储处理的地税征管信息系统。金融部门要重点解决银行卡系统互联互通问题,真正实现一卡通。公安部门要加快建设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刑侦信息系统、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和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公安应用信息系统。
  
  (三)精心组织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要按照总体设计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今年,重点是实现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网络的连通,省级和部分市各业务信息系统之间实现数据交换与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管理体系,广州等珠江三角洲及其他部分地市发放社会保障卡;多数地市实现“一线通”、“一网通”;初步建成社会保障宏观决策信息系统。
  
  四、促进信息网络资源整合
  
  加强信息网络资源融合,认真解决当前信息网络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的问题,优化完善骨干网,建立健全城域网,大力发展接入网,建成包含各类信息网络、融各种业务于一体的高性能综合信息网络平台。
  
  (一)加强全省信息网络管道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由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建设厅、通信管理局,按照“省定规划、市管实施;冻结存量、管理增量”的原则,研究制订全省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管理办法和全省信息网络管道总体规划。各市要根据省的信息网络管道总体规划负责本市的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对现有的信息网络管道,暂不实行统一管理,但其权属单位必须向当地政府报告资源状况并确保实现互联互通。凡是新建、续建、扩建的信息网络管道,要充分利用已有管道资源,按照当地市的统一规划进行建设。
  
  (二)制定全省信息网络总体规划。省信息产业厅要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广电局对全省信息网络资源作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建立信息网络资源基础数据库,并对信息网络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规划,认真解决当前信息网络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全省信息网络总体规划,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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