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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政办字[2002]99号
【颁布时间】 2002-04-19
【实施时间】 200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商请减免上海联东石材陶瓷交易市场使用土地出让金的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黄菊同志率上海市党政代表团来我区访问,考察了西部大开发的启动情况和投资环境,签署了《关于全面加强上海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的会谈纪要》。根据“纪要”的有关精神,由自治区经贸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国家经贸委机关事务服务局等单位共同出资2100万元,在上海创建了上海联冠石材陶瓷有限公司,筹建了上海联东石材陶瓷交易市场。该市场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联东村(沪太路3198号),占地60余亩,地面建筑2万平方米。目前,我区的重点建材企业已入驻市场,并且成立了办事机构,全国各地的建材企业也相继入驻该市场,市场出租率已达到50%。
  
  我区是国家重要的原材料生产基地之一,建材业是我区的优势产业,与上海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在上海建设建材市场的过程中,我区前期投资过大,部分资金没有得到落实,致使在购买土地时,出现了资金不足的情况。为增进两市区经济交往,带动边疆经济的发展,恳请贵厅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鼓励投资的“新24条”有关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在我区购置建材营销市场土地时,给予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的照顾。
  
  特此致函,请复。
  
  
二00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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