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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2]110号
【颁布时间】 2002-04-18
【实施时间】 200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实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继续扩大,省属高等院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增长16.0%和26.4%。以联合办学和多形式共建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学科结构调整和资源重组工作全面展开。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和莆田学院新申报本科高校通过了设置评议。在厦门设立国家会计学院已获批准。福州地区大学城、厦门大学漳州校区和福建农林大学合并迁建工程动工建设。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完成“211工程”一期建设并通过验收。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得到巩固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取得成效,省博物馆、省体育馆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加快,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13元,实际增幅比上年高5.9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3380.7元,实际增幅比上年高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文化教育、购房买车、假日旅游等方面消费能力增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扶贫、海建工作取得新进展,“造福工程”搬迁2.1万人,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实施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污水及垃圾处理、医院污水及医疗废弃物治理、流域中上游生态林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完成年度目标,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猪养殖沼气示范工程和乡(镇)垃圾焚烧试点项目基本建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计划指标内,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万公顷。
  
  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全省上下共同奋斗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影响和制约当前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还适应不了国内外市场变化的需要,产品竞争能力不强;体制性障碍对投资软环境的影响在有些地方还比较突出,社会投资意愿较弱;农民收入增长较慢,部分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农业基础设施还不稳固;个别地方市场经济秩序群众还不满意;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某些领域还比较薄弱等等。对上述问题,在安排2002年计划时将予以高度重视,着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二、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2002年是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二个年头。做好今年的计划工作,对于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继续推进“十五”计划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纵观国内外经济环境,我们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思路统一了全省人民的思想,振奋人心,催人奋进,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加入世贸组织和国际资本技术流动及产业转移,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国民经济的竞争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和把调整结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时也看到,世界经济增长存在不确定因素,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政府现行管理体制尚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沿海先进省份经济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都对我省经济发展带来压力和困难。为此,要充分认清有利条件和面临的困难,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快更好些。
  
  根据省委提出的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2002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5%,力争更快更好些,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5%、10%和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外贸出口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8亿美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持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6%;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以上目标,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既考虑到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也考虑到如何为经济结构调整腾出更大的空间和宽松的环境,以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为“十五”计划后三年的更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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