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02]34号
【颁布时间】 2002-04-17
【实施时间】 200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6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1]35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

[接上页]

  二、建章立制,严肃纪律,切实加强彩票资金管理
  
  国务院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调整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15%。为加强彩票资金和彩票销售机构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决定从 2002年4月1日起。对彩票发行收入实行专户管理。彩票公益金实行省级统管,发行费用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一)彩票公益金实行“省级统管、按比例分成”,发行费用实行全省“统一核算计提、分级专户管理”的体制,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体育局制定。
  
  (二)彩票销售机构的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不纳入其行政主管部门的部门预决算,单独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彩票发行费用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后,财政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彩票销售机构的正常经费,保证彩票销售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得将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对其进行年度政府统筹。
  
  (四)各级彩票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或缓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彩票发行费用结余不得用于补充民政、体育部门的行政经费。
  
  (六)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年度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做好我省彩票发行工作
  
   发行彩票是国家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近年来,我省彩票市场不断扩大,为社会提供了近万个就业机会,带动了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并利用彩票公益金资助建设了大批社会福利设施和体育设施,救助了许多社会弱势群体,丰富了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彩票发行工作,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处理彩票发行中出现的问题,为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财政、民政、体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发行彩票的行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的管理,拓宽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扩大社会受益面;提高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各级彩票销售机构要不断总结彩票发行和销售经验,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积极研究并适时推出适合我省彩票市场特点的发行方式,扩大发行规模,筹集更多的社会公益资金,为促进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