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4-16
【实施时间】 200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7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换发A股法人证券账户卡的第三次公告

深市A股证券账户号码(股东代码)已由8位升至10位,A股法人证券账户由原来的3类调整为35类。2001年11月12日前开设的A股法人证券账户必须换卡。2002年6月3日起,未换卡的A股法人证券账户的使用将受到限制。
  
  换卡有关事宜及受理换卡业务的机构名单见2002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或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业务指南”栏目。
  
  咨询电话:0755-2083333-3072,3076,306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二00二年四月十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