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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2]48号
【颁布时间】 2002-04-16
【实施时间】 200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做好管理基础工作,采取措施推进流通方式创新。各级成品油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加油站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实行加油站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措施。省经贸委要根据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协调、指导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在闽企业加快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的工作进度。
  
  六、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反馈情况。省经贸委要根据国务院和省里的通知精神,制定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各地。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由各级成品油清理整顿领导机构组织实施。省成品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并于今年9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经贸委,由省经贸委汇总报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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