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2]180号
【颁布时间】 2002-04-16
【实施时间】 2002-04-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7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目录》的通知

[接上页]

  ├───┼──────────────────────┼───────────┤
  
  │22│社会福利机构床位费、护理费││
  
  ├───┼──────────────────────┼───────────┤
  
  │23│劳动防护产品《安全鉴定证》││
  
  ├───┼──────────────────────┼───────────┤
  
  │24│专利权代理费││
  
  ├───┼──────────────────────┼───────────┤
  
  │25│办理各项专利服务手续费││
  
  ├───┼──────────────────────┼───────────┤
  
  │26│专利检索、咨询、纠纷调处收费││
  
  ├───┼──────────────────────┼───────────┤
  
  │27│书报刊审稿费││
  
  ├───┼──────────────────────┼───────────┤
  
  │28│版权纠纷受理和处理费││
  
  ├───┼──────────────────────┼───────────┤
  
  │29│纺织原材料交易市场席位费、交易手续费││
  
  ├───┼──────────────────────┼───────────┤
  
  │30│设备检测费││
  
  ├───┼──────────────────────┼───────────┤
  
  │31│地震安全性评价││
  
  ├───┼──────────────────────┼───────────┤
  
  │32│公证、律师服务费││
  
  ├───┼──────────────────────┼───────────┤
  
  │33│商标注册代理服务费││
  
  ├───┼──────────────────────┼───────────┤
  
  │34│水文专业有偿服务费││
  
  ├───┼──────────────────────┼───────────┤
  
  │35│铁路专用线共用费││
  
  ├───┼──────────────────────┼───────────┤
  
  │36│票据清分服务等收费││
  
  ├───┼──────────────────────┼───────────┤
  
  │37│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
  
  ├───┼──────────────────────┼───────────┤
  
  │38│工商系统咨询服务收费││
  
  ├───┼──────────────────────┼───────────┤
  
  │39│商标代理收费││
  
  ├───┼──────────────────────┼───────────┤
  
  │40│工商企业、个体户(IC)卡技术服务费││
  
  ├───┼──────────────────────┼───────────┤
  
  │41│股权集中托管收费││
  
  ├───┼──────────────────────┼───────────┤
  
  │42│涉案物品评估收费││
  
  ├───┼──────────────────────┼───────────┤
  
  │43│教材资料费及实习材料费│各有关部门│
  
  ├───┼──────────────────────┼───────────┤
  
  ││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
  
  │44││各有关部门│
  
  ││和技术服务费││
  
  ├───┼──────────────────────┼───────────┤
  
  │45│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各有关部门│
  
  ├───┼──────────────────────┼───────────┤
  
  │46│人才交流、职业介绍机构服务收费│各有关部门,包括大中│
  
  │││专就业服务费│
  
  ├───┼──────────────────────┼───────────┤
  
  │47│非学历教育和非强制性培训收费│各有关部门│
  
  ├───┼──────────────────────┼───────────┤
  
  │48│房屋鉴定费││
  
  ├───┼──────────────────────┼───────────┤
  
  │49│登记勘丈费││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