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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02]13号
【颁布时间】 2002-03-28
【实施时间】 2002-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8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乡镇企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接上页]

  12、择优扶持一批重点园区,实行“多顶帽子同时戴”,市乡镇企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交通建设资金、科技发展资金、农业现代化建设资金等各有关财政资金,都要兼顾园区建设,统筹作出安排。
  
  13、园区内新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从投产之日起,五年内按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小,由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对园区和生产企业予以补贴(具体比例由县区自定),分别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扩大再生产。
  
  14、参照国办发[2000]59号文件精神,县区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建立乡镇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市乡镇企业发展资金择优予以支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园区内企业的发展。
  
  15、对直接为园区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宁委发[2002]2号文件规定予以奖励。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乡镇企业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园区建设的重大问题,规范园区有关政策,引导园区之间有序竞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园区建设,市乡企局、财政局、经委、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监察局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好扶持重点乡镇企业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并将实施情况定期报市委、市政府。市乡企局要加强对园区建设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和管理服务。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对园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园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应有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同时组建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要加强对重点乡镇企业园区的考核,根据园区建设情况,实行优胜劣汰,每两年对市级重点园区进行一次调整。
  
  附:
  
  首批重点乡镇企业园区名单
  
  (共17家)
  
  雨花台区沙洲工业区
  
  雨花台区铁心桥工业区
  
  南京市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京马群工业区
  
  南京迈皋桥创业园
  
  浦口区沿江工业区
  
  南京中山科技园
  
  江宁区禄口工业区
  
  江宁区上坊科技园
  
  江宁区湖熟工业区
  
  江宁区麒麟工业区
  
  江浦县珠江工业区
  
  六合县雄州工业区
  
  南京市乡镇工业开发区(南京私营经济园)
  
  溧水县观山化工园
  
  高淳县古柏工业区
  
  白下区石门坎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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