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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筑价房[2002]23号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商储大厦”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仁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调查及测评,暂定“商储大厦”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1、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
  
  2、写字间及一楼大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10元;
  
  3、门面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40元
  
  以上收费标准暂定一年,于2002年4月起执行。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收费监督手续,并做好资料及财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2003年3月到市物价局进行年审。
  
  附表: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附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甬道无" "
  
  电梯有" "
  
  走廊有" "
  
  停车场有" "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有"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有"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无
  
  花卉盆景有" "
  
  公共路树无" "
  
  保安巡逻有" "
  
  供电有" " "
  
  煤气无" " "
  
  通讯无" " "
  
  排污有" " "
  
  排水有" " "
  
  中央空调无" " "
  
  电梯有" " "
  
  消防有" " "
  
  治安防范有" " "
  
  公用管道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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