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各前置审批部门要明确“并联审批”工作分管领导,并落实联系人,公布通信地址和全天开通的传真电话。 3、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申办工作,及时、主动与前置审批部门联系,并按《前置审批申请须知》的规定及时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加强协作和配合,使“并联审批”制度统一、规范、高效运行。 附件:并联审批申请书 附件: 并联审批申请书 ┌────────┬────────────────────────────────┐ │企业名称││ ├────────┼──────────────────┬────┬────────┤ │住所││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电话││ ├────────┼──────────────────┼────┼────────┤ │注册资金│(万元)│企业类型││ ├────────┼──────────────────┼────┼────────┤ │企业呈报││工商部门││ │时间││转交审批││ │││单位时间││ ├────────┼──────────────────┴────┴────────┤ │需前置审批││ │的经营项目││ ├────────┼──────────────────┬────┬────────┤ │审批机关││批准文号││ │名称││││ ├────────┼──────────────────┴────┴────────┤ │审批部门││ │意见││ ├────────┼────────────────────────────────┤ │其他须说明││ │事项││ ├────────┼────────────────────────────────┤ │备注││ └────────┴────────────────────────────────┘ 企业经办人签名或盖章: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