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2]23号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方虎路鸡东段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鸡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方虎公路鸡东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的请示》(鸡政呈[2002]15号)收悉。为尽快偿还方虎公路鸡东段公路建设贷款,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将该段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见附表)。调整收费标准后增加的收入应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调价后原黑价联[1999]10号文件规定的征费标准废止,其它收费管理办法不变。
  
  本批复自2002年4月15日起执行至2005年末,到期后视收支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附件:
  
  方虎路鸡东段调整后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
  
  车辆型号车辆种类收费标准
  
  (车次)
  
  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载货车辆10元
  
  19座以下载客车辆
  
  中型车2.5吨至7吨载货车辆20元
  
  20-39座载客车辆
  
  大型车7.5吨至15吨载货车辆 25元
  
  40座以上载客车辆
  
  特型车16吨以上载货车辆30元
  
  注:对从事农业生产、运送农用物资的20马力以下(含20马力)非营业性的小型拖拉机免征过路过桥费。其它仍执行黑财综字(1996)106号文件规定标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