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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筑价房[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太慈桥阁老巷42号”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兴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暂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调查察看测算,暂定“太慈桥阁老巷42号”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
  
  以上收费标准于2002年4月起执行,时间暂定一年(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止)。你单位在具体执收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时,必须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并办理收费监督手续。于2003年3月到市物价局进行年审。
  
  附表: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附表:
  
  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表
  
  甬道有" "
  
  电梯无" "
  
  走廊有" "
  
  停车场无" "
  
  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有"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无" "
  
  生活.办公垃圾收集清运 有每日定时.定点收集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无
  
  花卉盆景无" "
  
  公共路树无" "
  
  保安巡逻有" "
  
  供电有" " "
  
  通讯无" " "
  
  排污有" " "
  
  排水有" " "
  
  中央空调无" " "
  
  电梯无" " "
  
  消防有" " "
  
  治安防范有" " "
  
  公用管道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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