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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粮食局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2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确定帮困粮油供应指定商店加强帮困粮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粮食局(署),上海良友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帮困粮油供应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县粮食局、良友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按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了帮困粮油供应网点,现对上报的帮困粮油供应指定商店,经审核,予以确认同意。并颁发“帮困粮油供应指定商店”的标志。同时,为做好帮困粮油供应,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各指定商店应将市局颁发的“帮困粮油供应指定商店”的标志悬挂和张贴在店内明显处。非指定商店不得收取帮困粮油供应卡。
  
  2、指定商店应严格遵守供应政策、供应纪律,按规定供应米、面、油及面复制品,不得擅自扩大供应品种。供应的商品应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一物一价,不准“抬价”。
  
  3、对帮困居民做好服务。对孤老残疾的帮困居民应送货上门,供应商品的价格应尽可能给予优惠。
  
  4、各单位对指定商店应加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对严重违反供应政策、供应纪律的指定商店,除撤消其供应资格外,视情况给予商店负责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上述通知精神,请贯彻到各帮困粮油供应指定商店。
  
  
上海市粮食局
  
  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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