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2]4号
【颁布时间】 2002-03-26
【实施时间】 2002-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2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对外推介的项目应按照基础设施(含交通、城建、环保等)、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含房地产、旅游、商贸和其他服务贸易)、其他行业和对外投资项目六个类别报送;
  
  (二)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推介对外招商项目;
  
  (三)鼓励外商投资于配套产业、尤其是现有大中型外资企业的配套项目、集中做好延伸产业链的项目推介;
  
  (四)重点推介我省的农业产业化、重点潜力产品、高新技术、旅游资源开发等利用外资的项目;
  
  (五)为加快我省第三产业利用外资的步伐,可适当选择一些商业、外贸、金融、保险、电信、旅游、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的项目;
  
  (六)为通过利用外资、推进我省国企改组、改造、改制、盘活国有资产、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可尝试推介适应跨国购并、BOT、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项目;
  
  (七)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我省在向外推介招商项目的同时,应注重对外投资项目的推介,以加快我省“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八)在对外项目推介工作中,一定要以企业为主体,要发挥项目业主的积极性,严格按照国际惯例编制项目资料,力求让客商看的明白,谈得深入。
  
  五、对参会人员的要求
  
  组团参加一年一度的国际投资洽谈盛会,是我省的一次重大活动,关系着山西的对外形象。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团结友爱,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二)代表团要精兵简政,严格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展位人员应派懂外语、熟悉投资政策,了解项目的专业人员参会;
  
  (三)在投洽会筹备和洽谈期间,参会人员要服从代表团总团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努力按照预定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相应工作;
  
  (四)各分团应积极组织拟对外招商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的企业人员参会,要注重调动项目业主的积极性;
  
  (五)各分团确定的联络员、统计员应随时与代表团各工作机构保持联系;
  
  (六)各分团负责做好本分团在投洽会期间人员的交通、食宿、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工作进度
  
  1-3月份
  
  有关人员参加第六届投洽会第一次筹备会。参与《工作方案》的讨论、修改并抽签决定我省的展位;
  
  根据筹备会精神,向各市(地)征集、筛选我省重点招商项目;
  
  完成并报送我省网上重点招商项目清单;
  
  征集、筛选、审定《2002年山西对外招商项目》。
  
  4月份
  
  下发各市(地)《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
  
  召开代表团第一次工作会议,安排布置第六届投洽会参会工作;
  
  完成并报送大会会刊山西版面有关材料、照片等工作;
  
  完成展位总体设计方案审定工作;
  
  完成《山西投资指南》初稿;
  
  落实代表团工作经费。
  
  5月份
  
  筹展工作全面展开;
  
  落实各分团展位分配和参会人员名单。
  
  6月份
  
  召开代表团第二次工作会议,各分团汇报筹备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对外宣传工作全面展开。
  
  7月份
  
  有关人员参加第六届投洽会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及布展协调会,向大会组委会汇报筹展准备情况;
  
  初步落实代表团工作人员赴厦期间的食宿安排;
  
  根据第二次筹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改进我省筹展工作;
  
  完成《2002年山西对外招商项目》、《山西投资指南》审定。
  
  8月份
  
  完成代表团参会人员有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有关人员参加大会组委会客商联络对接会议;
  
  完成《2002年山西对外招商项目》《山西投资指南》编印工作;
  
  完成《第六届投洽会代表团工作手册》编印工作;
  
  完成代表团全体工作人员赴厦航班、车次、驻地等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
  
  完成所有参展物品的储运工作。
  
  9月份
  
  9月2日,代表团第一批工作人员抵厦,完成布展及前期准备工作;
  
  9月6日,代表团全体参会人员抵厦;
  
  9月7日,封馆安检;
  
  9月8日,9:08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幕。
  
  七、其他
  
  (一)证件管理
  
  第六届投洽会期间,主要活动场所实行证件管理。
  
  1、人员证件(包括:来宾证、代表证、工作证、展位证、记者证),按照代表团展位面积比例分配。
  
  2、车辆证件(包括:红色通行证、黄色通行证)。
  
  所有证件采取预先统一印制,会前统一发放,会中凭证入馆进行管理。
  
  (二)经费
  
  第六届投洽会山西代表团的工作经费根据大会组委会规定的标准和代表团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按照程序由代表团提出预算,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给予拨付。
  
  参会人员的费用,除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代表团工作人员外,其余一律由本单位自理。
  
  (三)山西代表团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外资处
  
  联系人:王小珍 赵旭光 王海清
  
  联系电话:0351-4042185
  
  传 真:0351-4040270 4040123
  
  电子信箱:Waizic@ec.Com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