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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渝价[2002]197号
【颁布时间】 2002-04-09
【实施时间】 2002-04-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3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芙蓉洞门票价格的通知

武隆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芙蓉洞门票价格的请示”(武隆物价文[2001]40号)收悉。
  
  芙蓉洞被重庆武隆县汇邦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收购以来,该公司先后投入200多万元资金硬化了老319线至芙蓉洞停车场,改造了芙蓉洞外旅游休息长廊,新建了游客接待中心,安装了洞内厕所,并改造了洞外公共厕所,重新安装了洞内灯光设施。还将投入大量资金对洞外森林资源、洞内景观进行保护,使园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过改造、完善设施后,芙蓉洞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组织的“AAAA”景区的评审。为了加快芙蓉洞景区建设,更好地发展旅游事业,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将调整芙蓉洞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芙蓉洞门票价格由现行每人每票45元调整为每人每票55元整(含保险费)。
  
  二、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此次调整的门票价格应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学生团体5折优惠。
  
  三、此次门票价格调整的收入,应主要用于景区内的景点设施建设改造,森林资源以及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
  
  四、请你局督促重庆武隆县汇邦科技有限公司努力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使芙蓉洞真正成为享誉海内外的“AAAA”级景区。此外还应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督促重庆武隆县汇邦科技有限公司认真做好芙蓉洞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五、本通知于二00二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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