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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02]91号
【颁布时间】 2002-03-25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3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许可证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的路桥收费管理,配合做好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现决定从2002年7月1日起,全省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启用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收费许可证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样式见附件1),并于近期下发到市,申领、发证、年审等管理办法仍按原规定执行。收费站悬挂的许可证牌也应按新的统一样式(样式见附件2)同步更换。
  
  二、第一批换领新证的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名单见附件3,请及时通知收费单位换证。
  
  三、经营性路桥收费站继续使用现行的收费许可证。
  
  附件1: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许可证样式(略)
  
  附件2: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收费许可证牌样式(略)
  
  附件3:第一批换领新证的非经营性路桥收费站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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