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属商业系统各单位,各区、县商委(经贸委): 为促进北京市连锁商业持续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现将《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2002-2005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2002-2005年) 为进一步适应发展现代流通业的要求,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加快连锁企业的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增强连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满足市民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北京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特制定《北京市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的意见》。 本意见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其他适于连锁经营的行业可参照执行。 一、发展原则 (一)人本化原则。以生活方便快捷、商品质优价廉为宗旨,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购物消费和生活服务需要,促进初级市场的调整升级,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二)规模化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倡导、支持采取联合重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特许经营等多种形式,实施资源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和规模效益。 (三)现代化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现代经营理念指导下,运用现代流通技术和信息技术,提高连锁经营的科技含量和规范化程度,推进管理体制、经营方式、服务方式、组织形式、管理理念、人员素质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质量标准的现代化。 (四)多元化原则。以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为主向多业态扩展;以商业为主向生活服务业拓展;以商业街区为主向社区、郊区村镇发展;以独资经营为主向股权多元化转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经营服务领域。 (五)社会化原则。支持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大力发展特许经营、自由连锁、第三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及社会中介组织,提高流通产业的社会化程度。 二、发展目标 到2005年基本形成经营布局合理、网络健全完善、业态结构优化、方便居民生活的连锁商业服务体系,并初步确立连锁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商业连锁经营的组织化、集中化程度和企业运行质量有较大提高。具体发展目标: ——连锁经营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比重年平均增长3—5个百分点,到2005年达到30%左右,到2008年接近50%。 ——连锁经营业种年均增长10%,达到80个左右。 ——大型连锁企业在零售市场的集中度达到40%左右。 ——培育10家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其中包括:2家经营业态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大型连锁集团;5家年销售额50亿元的连锁企业。 ——发展30家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实力雄厚、辐射能力强、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专业连锁企业。 ——大型连锁经营企业MIS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商品单品管理的达到80%;连锁企业实现计算机管理总体上达到80%,其中城区达到100%,近郊区达到80%,远郊区县达到60%。 三、发展重点 (一)重点发展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和便利店业态,并在此基础上,向其它零售业态、各类生活服务业推进。 ——鼓励拥有成熟体系的连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发展超市,增加生鲜食品经营的品种,使生鲜食品的经营比重达到30%以上。推进超级市场经营业态的进一步清晰和服务功能的完善,扩大商品统一配送比重,促进连锁超市业的整体升级和快速、持续发展。 ——支持引进国际品牌连锁企业,发展社区便利店和折扣店,并搭载必要的服务功能。鼓励发展本市连锁经营中具有市场潜力的新的经营业态,完善连锁业态结构,适应市民新的消费需求;支持大型百货店、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企业进行连锁经营的探索,推进传统百货店向现代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转型和功能创新。 (二)有计划地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和物流配送企业。四环路周边地区有计划地发展和引进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场、大型专业卖场,逐步取代不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初级市场;五环路周边按照北京市商业物流发展规划的要求,在物流园区内重点发展物流配送企业,使之成为连锁商业发展服务的基础平台。 (三)建设社区连锁经营服务网络。结合社区环境整治,重点发展社区型便利店。社区便利店要搭载代售报纸杂志、信封邮票和文化娱乐类门票;代收代缴服务类收费;经营早餐、代办订餐和送餐服务;承揽洗衣、保洁、维修和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代办网上或电话购物以及有关通讯服务等便民服务功能,形成功能齐备、业种齐全、网点配套、方便迅捷的社区连锁经营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