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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费调发[2002]17号
【颁布时间】 2002-03-21
【实施时间】 2002-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宝鸡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客运索道及停车费的报告》(宝市价字[2001]34号、[2002]5号)分别收悉。
  
  根据《陕西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投资及索道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将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调整为50元/人;索道门票价格暂不调整。进园机动车辆的停车费标准(不分车型),由现行的入园一次性收费10元/辆·日调整为当日收费10元/辆、过夜每辆加收5元,进园发牌,出园收费。邮资门票的管理仍按我局陕价费发[200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严格按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及票价减免优惠等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本通知自2002年4月28日起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宝鸡市常兴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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