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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渝价[2002]151号
【颁布时间】 2002-03-20
【实施时间】 200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核定黔江区洞塘水库供水价格的批复

黔江区物价局、黔江区水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核定黔江洞塘水库水费标准的请示》(黔区价[2001]147号)收悉。鉴于该水库的竣工决算尚未完成,水库又已开始试运供水,为使水库能正常运行,并尽快产生供水效益,经研究,决定该水库对工业、城镇供水价格暂按每立方米0.30元的试销价格执行,试销期为一年,届时再重新核定其供水价格。
  
  以上批复的价格从二00二年四月一日抄表水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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