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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二、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0年12月8日发布(合政(1990)185号); 十三、关于建设资金、外汇留成等计划管理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0年12月30日发布(合政(1990)198号); 十四、关于城市小公共汽车营运管理问题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1月8日发布(政办(1990)4号); 十五、转发市土地局关于清理、制止越权批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 4 月20 日发布(政办(1990)36号); 十六、关于禁止在干线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5月30日发布(政办(1990)51号); 十七、关于同意对淮河路实施综合整治和交通管制的批复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12月1日发布(政办(1990)144号); 十八、关于开展冬季民工建勤整修县乡公路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12月5日发布(政办(1990)145号); 十九、转发市体改办等四部门“关于新一轮承包的补充方案”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12月28日发布(政办(1990)169号); 二十、关于治理整顿医药市场的通告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3月1日发布(合政(1991)24号); 二十一、关于继续实行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3月12日发布(合政(1991)33号) 二十二、关于铲除非法种植婴粟、查禁鸦片烟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4月9日发布(合政(1991)52号); 二十三、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5月11日发布(合政(1991)78号); 二十四、关于清查清理直管公有住房的通告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6月12日发布(合政(1991)85号); 二十五、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合肥地区枪弹痕迹档案实施方案的报告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7 月22日发布(合政(1991)104号); 二十六、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交生产实现以工补灾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8月21日发布(合政(1991)112号); 二十七、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工业园劳动人事管理试行办法》等六个暂行规定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9月4日发布(合政(1991)125号); 二十八、关于收取城市防洪设施建设维护费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1年12月20日发布(合政(1991)184号); 二十九、转发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1年1月10日发布(政办(1991)4号); 三十、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疟疾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1年7月6日发布(政办(1991)70号); 三十一、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丝虫病查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0年7月6日发布(政办(1991)71号); 三十二、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人防经费筹集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1年10月31日发布(政办(1991)110号); 三十三、关于印发合肥市国营、合作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1月6日发布(合政(1992)6号); 三十四、关于批转合肥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3月2日发布(合政(1992)36号); 三十五、关于对私营、个体商户开征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3月21日发布(合政(1992)63号); 三十六、批转市民政局关于清理整顿全市性社会团体的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4月27日发布 (合政(1992)77号); 三十七、批转市土地局关于收取征用耕地粮油等差价款的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5月16日发布(合政(1992)94号); 三十八、关于城镇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的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6月`1日发布(合政(1992)108号); 三十九、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办法》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5月5日发布(合政(1992)111号); 四十、批转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肥市城镇集体企业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8月4日发布(合政(1992)161号); 四十一、关于印发《合肥市农业科技人员奖励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8月6日发布(合政(1992)164号); 四十二、关于收取国有土地出让金(或有偿划拨费)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9月8日发布(合政(1992)181号); 四十三、批转市计委关于《合肥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9 月21日发布(合政(1992)182号); 四十四、关于理顺私营企业管理体制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11月18日发布(合政(1992)234号); 四十五、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商品违法活动保护名优商品的通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2年1月8日发布(政办(199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