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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2]88号
【颁布时间】 2002-04-04
【实施时间】 2002-04-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7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麦积山和炳灵寺石窟门票价格的通知

省文物局:

  
  你局《甘肃省文物局关于申请调整麦积山和炳灵寺石窟门票价格的报告》(甘文局办发[2001]41号)收悉。鉴于近年来两大石窟研究所投入大量资金开展了文物维修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工作,使麦积山和炳灵寺的旅游环境、接待水平、基础设施和整体面貌都有了很大提高。同时日常的维护、管理、基建等费用也相应增加。为了使价格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西部大开发,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大发展,经研究同意将麦积山、炳灵寺石窟的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麦积山石窟的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50元,应以15人左右为一组,配有汉语导游,参观内容不少于100个洞窟;将炳灵寺石窟的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30元,应以15人左右为一组,配有汉语导游,参观内容不少于184个洞窟。
  
  二、对现役军人、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及大中专学生实行半价优惠,中小学生的优惠票价为每张10元。对10人以上团队购票和当地群众传统节日活动等人员购票的优惠办法由两石窟研究所制定,报我局备案。
  
  三、外语导游服务费为每位游客10元。
  
  四、你局要督促麦积山石窟研究所和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做好门票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整顿旅游秩序,加强票价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向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两种或多种文字标示票价及相应的参观服务内容和售票办法。并将票价实施执行情况每半年向我局及当地物价部门报告一次。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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