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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02]24号
【颁布时间】 2002-04-04
【实施时间】 2002-04-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7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02年起,在省司法厅、建设厅、劳动保障厅、残联、林业局、文化厅等6个省级原已确定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试点单位基础上,按照本通知要求,增加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计划生育委员会5个执收执罚部门,一并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试点,其预算外收入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按规定收取的预算外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支出由省财政按部门按履行职能需要核定,确保经费供给。综合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发文。
  
  二、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力度。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市今年要对法院、公安、工商、环保、计划生育5个部门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并视情况适当增加试点部门;各县(市、区)都要选择少数具备条件的单位实行部门综合预算试点,积累经验。从2003年起,省直部门、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市要全面实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实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改革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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