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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来政办发[2009]94号
【颁布时间】 2009-05-06
【实施时间】 2009-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前中央稳定经济、拉动内需的发展机遇,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小康、和谐新来宾的良好形象,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突出特色、促进多赢”的建设方针,以建设生态、小康、和谐新来宾为目标,以村屯规划为龙头,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整治、配套建设,保障我市主要公路的安全畅通,把我市主要公路沿线的村屯建设成为以交通为纽带、统筹城乡发展的县域经济体系发展主轴。同时集中财力,挖掘和打造一批特色明显、资源丰富的村屯,大力发展交通沿线经济和农村特色生态旅游,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提供典范。结合创建来宾百里富裕文明和谐走廊活动,把我市6个县(市、区)全长约380公里的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带、特色风貌景观带和生态家园文明和谐长廊。
  
  二、主要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行动,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在今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编制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所辖村庄规划,并办理好委托规划编制的相关手续。
  
  (二)规划审批
  
  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划编制指导
  
  1.村屯名单的确定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2.规划前期测量和编制单位
  
  为提高效率,整合资源,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拟采用“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统一测量、统一编制,集中评审”的模式。即由市建规委组织协调,统一安排所有村屯规划的地形图测量工作,委托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统一编制。
  
  3.规划评审和指导
  
  由市建规委推荐3名区内专家作为本次规划的技术顾问进行统一指导,并对完成的规划进行评审。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主要公路沿线村屯规划建设管理状况,增强公路沿线村屯的特色风貌,进一步提升和谐来宾新形象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加大对公路沿线村屯规划建设整治的力度,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原则
  
  要抢抓机遇,紧紧把握当前中央扩大内需,关注民生,促进“三农”发展的有利因素,发挥政府组织的优势,统一行动,统筹推进,加快步伐,将我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在今年7月底前顺利编制完成,为科学指导村庄各项建设提供依据,也为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因地制宜原则
  
  要充分考虑各村庄发展的经济实力、自然资源、产业特征、地形地貌等现实条件,尊重当地的人文历史和风俗习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做好村屯的建设规划,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体现少占耕地,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严禁搞华而不实,大拆大建等不切实际的规划。
  
  (三)突出特色原则
  
  要充分挖掘和保护当地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营造文明和谐、富有浓郁乡村文化特色的村庄环境,为促进乡村旅游,繁荣当地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丰富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四)把握重点原则
  
  要实事求是,以国家和广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为指导,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不搞“大而全”。对公路两侧的村庄建筑风格、建设标准要提出严格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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