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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皖经贸安全[2002]90号
【颁布时间】 2002-04-03
【实施时间】 2002-04-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9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经贸委、安徽省总工会等转发中宣部等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经贸委、总工会、团委、广播电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学: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管政法字[200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全国首次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文化水平、防范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业、各社区、各学校要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集中宣传,大造声势,使之达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最佳效果。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继续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我省将成立以省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临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于4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名单报省经贸委。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新闻媒体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按照国家四部门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业、各社区、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历年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全月活动方案和具体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和安排要切合实际、丰富生动、注重实效,具有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要通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要特别组织好6月9日全国统一进行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街头、厂矿、车站、码头、社区等公众聚集场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安全生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公众化和社会化,推进机关、学校、企业和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四、认真组织“中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在我省的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等五部门将组织开展“中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抓住“中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车队经过合肥的契机,对安全生产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采访报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合肥市和中央驻皖单位、在肥省属单位要认真组织、配合实施万里行活动。
  
  五、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自查、抽查的基础上,省里将适时组织督查。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安徽省总工会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安徽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OO二年四月三日

  
  附件:《关于开展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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