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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设局、公用局、城管局、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为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城函[2002]38号),决定今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通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为搞好这次检查,经研究,我省将对省政府《意见》落实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的情况、绿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城市“绿线”的划定及管制制度实施情况; 3、近两年城市公共绿地、中心区绿地、环城林带等生态绿地的建设情况及各项绿化指标的完成情况; 4、城市绿化用地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城市绿化资金筹集及投入情况; 6、近两年“一人一树”工作完成情况; 7、创建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道路情况; 8、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及城市绿化“一票否决权”的执行情况、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有侵占城市绿地或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绿地性质的现象; 9、城市公园、小游园、居住区、街道、广场等重点部位绿地的养护管理情况,城市街道绿化有无缺株现象; 10、园林行业改革及机构、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以各市自查为主;省建设厅组织对各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各设区市负责对所辖市区及县级市、县城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1、2002年4-6月,各设区市、县级市、县城组织自查; 2、2002年7月,各设区市组织对县级市、县城进行检查; 3、2002年8月,省建设厅组织对11个设区城市进行检查,同时听取各设区城市对县级市、县城检查情况的汇报。 4、2002年9月,省建设厅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建设部。 四、检查要求 1、各地要再次掀起学习温家宝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上讲话、何少存副省长在全省城市绿化工作座谈会上讲话、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的高潮,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 2、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绿化工作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一人一树”植树工作,确保城市绿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3、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检查的领导,认真制定检查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真正使检查起到督促落实、推进工作的作用。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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