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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办[2002]8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州市2002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阵地和队伍的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利用现代传媒加大社会面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继续巩固和完善新闻媒体专栏、网站、宣传橱窗(栏)、展板等法制宣传阵地,努力创办普法精品栏目,并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科技手段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在总结前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突出特色、提高质量、便捷服务等方面对“广州市普法网站”进行全面改进。按照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要求,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队伍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整个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今年内对全市法制宣传员、法制新闻报道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区(县级市)、各系统的普法骨干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实行授课服务跟踪,保障各单位的学法需求。
  
  四、主要工作安排
  
  (一)3月份印发广州市2002年普法工作要点。
  
  (二)4月份举办市普法工作会议暨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
  
  (三)4-5月份举办市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及全市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法制讲座。
  
  (四)6-7月份组织各区(县级市)、各系统的普法骨干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五)8-9月份举办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
  
  (六)10月份召开全市经济工作部门学法用法研讨会。
  
  (七)11月份召开全市法制副校长经验交流会。
  
  (八)12月份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广州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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