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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武价函[2002]17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2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374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黄鹤楼公园导游讲解费和园外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汉市园林局:

  
  你园“关于黄鹤楼公园实行导游有偿服务定价的函”(武园公字[2002]10号)和“关于黄鹤楼公园公厕实行收费管理的函”(武园公字2002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在游客自愿的前提下,对游客提供导游有偿服务,收取导游讲解费,其收费标准为5人以下(含5人)50元;5人
  
  以上,每增加1人加收5元。
  
  二、园外(工艺大市场)公厕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0.50元/人次。
  
  三、请你公园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年度审验。
  

  二OO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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