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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140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新天第家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天第家园部分管理费用的调整请示报告》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新天第家园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外窗清洗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5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楼宇保安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收取。此项费用用于楼宇大堂保安及加强楼宇保安,不得另收保安费。
  
  3、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烟感报警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冷热水表远传系统、宽带网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8元。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日期为2002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
  
  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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