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收]字[2002]116号
【颁布时间】 2002-03-15
【实施时间】 2002-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1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植物园桃花节期间调整门票价格的函

北京市园林局:
  
  
你局报来“关于北京植物园桃花节期间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京园计文[2002]52号)经研究同意,北京植物园举办第十四届桃花节期间(2002年4月5日至5月5日)门票价格为每张10元,桃花节结束后门票价格恢复每张5元。公园可在活动天数不变的基础上视花期情况提前或顺延活动售票时间。活动期间年、月票照常有效。
  
  特此函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