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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2-03-14
【实施时间】 2002-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冻结省级各部门所办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资产财务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省政府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清理整顿我省党政机关所办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的建议十分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省政府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小组,各项工作正在开展之中。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工作。做好清理整顿党政机关所办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省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从现在开始,对省级各有关部门所办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所属资产、财务、人员编制等立即冻结。省各有关部门不得违反本通知要求,转移资产、资金和增加人员。凡违反本通知精神的,将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办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的正常经营。要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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