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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文字号】 新计价费[2002]431号
【颁布时间】 2002-04-01
【实施时间】 200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2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部分畜禽冻精价格的通知

自治区畜牧厅:

  
  你厅《关于要求调整种牛冻精价格的函》收悉。为适应当前我区畜牧业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畜牧品种改良工作顺利进行,经核定,并参照内地省区标准,同意对以下畜禽冻精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种牛冻精
  
  1、夏洛来、褐牛、西门塔尔、安格斯、海福特种牛冻精调整为每剂或颗粒3.00元。
  
  2、黑白花种牛冻精调整为每剂或支6.00元。
  
  二、种羊冻精
  
  1、山羊冻精每支为3.00元。
  
  2、绵羊冻精每支为3.00元。
  
  三、马鹿冻精
  
  马鹿冻精每剂为100元。
  
  四、本站制作其它畜禽细管冻精每支或颗粒调整为3.50元。
  
  上述价格调整后,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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