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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桂价格字[2002]166号
【颁布时间】 2002-04-01
【实施时间】 2002-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部分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你院《关于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请示》悉。按照我局《关于医疗单位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管理的通知》(桂价工字[1999]049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桂价格字[2001]323号)的规定精神,经审核成本费用,现将你院生产的氯化钾溶液等自配药物制剂价格批复如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院要加强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管理,健全制剂室的财务核算制度、建立分品种的价格台帐;严格按审批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如因成本、费用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调整价格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本通知批复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实际执行中可以低于,但不能高于批复的最高零售价格。
  
  三、其它普通制剂的价格,由你院按桂价格字[2001]323号文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并报我局备案。
  
  四、本通知批复的价格,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附:
  
  
南溪山医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表

  
   单位(元)
  
  10%碘化钾溶液 溶液500ml瓶18.00
  
  50%硫酸镁溶液 溶液100ml瓶1.90
  
  复方硼砂溶液溶液500ml瓶4.00
  
  5‰醋酸氯已定溶液 溶液500ml瓶6.60
  
  复方炉甘石洗剂洗剂100ml瓶2.50
  
  0.6%碘酊酊水500ml瓶8.00
  
  10%碘酊 酊水100ml瓶6.00
  
  3%碘酊酊水500ml瓶15.00
  
  5%水杨酸酊酊水100ml瓶3.30
  
  2%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剂酊水8ml瓶6.00
  
  1%硫酸阿托品滴眼剂酊水8ml瓶1.80
  
  1%盐酸丁卡因滴眼剂酊水8ml瓶1.80
  
  10%水杨酸软膏 软膏20g瓶1.80
  
  20%硫磺软膏 软膏20g瓶1.80
  
  人工肾透析液(Ⅱ号)溶液500ml瓶6.00
  
  95%酒精 酊水500ml瓶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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