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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旅游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完成旅游总收入2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其中,旅游外汇收入2317万美元,增长12.2%;接待入境游客3.92万人次,增长13.2%;接待国内外游客413.88万人次,增长3.5%。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收入49.29亿元,增长17.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69亿元,增长13.6%。从收入来源看,工商税收增长15%;企业收入增长98.2%,其中,企业所得税增长49.6%;同期预算支出为30.96亿元,增长20.1%。支出中增幅较大的有企业挖潜改造支出、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教育支出,分别增长35.5%、30%和30.9%。 金融秩序良好,银行贷款步伐进一步加快。2001年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10.9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05.1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26.3%和18%;城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25.64亿元,增长22.7%。贷款中短期工业贷款、中长期基建贷款、个人中长期消费贷款保持明显增加势头。全年金融机构现金回笼速度加快,现金净回笼67.23亿元,增长25.5%。 保险事业继续发展。全年全市保险系统保费收入8.69亿元,比上年增长45.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54亿元,寿险保费收入6.16亿元。赔款和给付1.82亿元,增长6.4%,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支出1.06亿元,寿险业务赔款和给付支出0.76亿元。 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取得新成果。全年共鉴定验收市科委计划内各类科研项目32项,其中达国内领先水平的7项,达国内先进水平的10项,达省内领先水平的12项。全市共有41个项目获市科技进步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5项,四等奖15项。专利申请稳定发展,全市共受理专利申请1758件,授权专利519件。 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获得较大发展。2001年末,全市共有普通高校16所,当年招生3.14万人,较上年增加1.08万人,在校生8.42万人。中科院合肥分院及高等院校当年共招收博士生、研究生2786人;在校博士生、研究生6632人。各类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90所,在校学生10.73万人。职业中学48所,初、高中在校生3.06万人。普通中学217所,在校学生28.55万人。小学1459所,在校学生43.18万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为95.1%,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7%。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进一步发展。全年成人高等教育机构招收本专科学生2.78万人,在校学生6.76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5998人,成人中小学校在校生7954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毕业生15.47万人,在校学员19.77万人。全年共扫除文盲3804人。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大型话剧《风驰瑶岗》荣获中宣部和省“五个一工程”奖,并在第七届中国戏剧节上荣获“剧目奖”等6个奖项,大型话剧《何家庆》、《国事家事》等获省“五个一工程”奖。以纪念建党80周年为主题的“合肥市第二届合唱节”等大型广场文化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市图书馆、科技馆初步建成,市少儿图书馆建成对外开放。全年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5万户,有线电视建设光缆联网乡镇33个,乡镇小调频达80座,已建成农村广播室1516个,全市广播覆盖率达100%。全年共放映电影5150场次。 群众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进一步开展。2001年末,全市拥有各类体育场地6个,其中体育馆2个,标准体育场1个。全年发行中国电脑体育彩票5100万元,获公益金510万元。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2001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56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30个。医院、卫生院共有床位12505张。全市共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73万人,其中医生8313人,护师、护士5411人。 十、人民生活、就业与环境保护 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年报统计,全年出生人口41469人,出生率9.42‰,死亡人口17850人,死亡率4.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36‰。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42.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81万人,农业人口295.14万人,市区年末人口为137.95万人,非农业人口110.71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01年列入统计口径的职工工资总额45.84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43.04亿元,增长11.6%;全部职工平均工资8642元,增长14.4%,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34元,增长14.1%。据抽样调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17元,比上年增长6.7%;人均消费性支出5600元,增长12.5%;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9%,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2032元,增长2.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6元,增长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6.7%,比上年下降3.3个百分点。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15.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4.53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