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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税务(分)局,各直属分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财税改革的需要,我局于1990年至1999年曾十次发文,对上海解放以来到1998年底发布的3139件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布废止、失效并停止执行。今年,为贯彻《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委办[2001]15号)规定,我局组织清理了相关法规、规章及政策措施中的有关财税条款,并就我局2001年底前由我局自行颁发的和以我局我主与有关委、办、局联合颁发的,以及转发、转知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有我局补充意见的有关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清理、鉴定。其中已被有关法规、规章代替或明令应予废止以及因规章的调整对象消失或者规章本身的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有195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请转知所属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附件: 废止、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类 序号 颁发机关 文件名称发文号 日期 1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关于本市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沪地税一(95)3号1995.4.3 2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关于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进步若干意见》的有关财税规定沪财税政(96)2号1996.1.4 3市财政局 关于对某些企业实行税收“先征后返”有关操作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沪财税政(96)3号1996.2.9 4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对各期货交易所收取风险基金的税收问题的通知沪地税一(96)23号 1996.5.30 5市财政局 关于对上海市部分计算机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实行财税鼓励政策的通知沪财企一(96)49号 1996.5 6市财政局 关于本市计算机公众信息服务业实行财税鼓励政策的通知沪财企一(97)219号1997.12 7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财税政策的若干意见沪财企一(98)266号1998.10 二、预算管理类 序号颁发机关 文件名称 发文号、日期 8 市财政局 关于公证费留成部分开支范围的通知 沪财预(85)91号1985.10.8 9 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上海市建筑工程执照收费实施办法》的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 沪财预(85)103号1985.12.3 10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九四专项”财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财综(87)30号1987.7.25 11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本市关于本市“九四专项”财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沪财综(87)43号1987.11.2 12市财政局 关于“九四专项”用新增税利及其他资金归还贷款有关审批手续的通知 财综(87)52号1987.12.19 13市财政局 关于各县扩大利用外资开展“九四专项”对久事公司实行承包的财务税收管理补充规定 沪财综(88)19号1988.7.12 14市财政局 关于重申其他收入一律按规定上交国库的通知 沪财预(89)3号1989.1.13 15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地方建筑材料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财预(89)26号1989.4.8 16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施工企业技术改造和更新装备专项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财预(89)25号1989.4.15 17市财政局 关于制发《本市区县财政部门利用“财政专户储存”有预算外间歇资金开展有偿融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财综(92)15号1992.3.18 18市财政局 关于本市财政部门利用预算外“财政专户储存”资金进行融通的利息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 沪财综(92)20号1992.4.15 19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财综(93)16号1993.8.13 20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沪财综(93)58号1993.9.21 21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缉私罚没收入上交办法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市补充意见 沪财预(93)61号1993.12.31 22市财政局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财综(94)67号1994.10.7 23市财政局 关于本市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台《收视维护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 沪财综(94)68号1994.10.7 24市财政局 关于办理核发《票据购印证》和核发“票据监制章”等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沪财综(94)74号1994.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