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2]23号
【颁布时间】 2002-02-28
【实施时间】 2002-0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4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算机教育工程的通知

[接上页]

  网络设备售后服务,由贵阳兴教计算机教育工程服务公司承担325所学校、集成公司负责46所学校。从2002年起,“工程”学校新安装的集成及其售后服务工作由联想(成都)有限公司负责。
  
  (四)计算机课程设置。
  
  有计划地开设计算机课程(信息技术教育课)。“工程”项目学校应将计算机课定为学生的必修课。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开设计算机课,高、初中在一、二、三年级开设。学生学习时间(含上机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五)“工程”项目学校的收费及管理。
  
  “工程”项目学校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教委《关于我省实施“计算机教育工程”相应提高实施学校学杂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行事(2000)25号)的规定,收取一定的计算机教育成本补偿费,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工程”项目学校收取的费用首先偿还计算机网络教室的本息、支付一定的维护费用,偿还完货款后,要专项用于计算机教育项目。收费学校必须是“贵州省计算机教育工程学校”,并持有省“工程”领导小组的批准文件,物价部门才能给予办理收费许可证。未经审核批准擅自收费的学校一律以乱收费查处。
  
  (六)“工程”建设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对该工程建设实行“四统一”管理:
  
  1、在省“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
  
  2、统一电脑教室的配置,根据计算机市场的发展和我省中小学的具体情况,由省计算机“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适宜我省教学的电脑教室配置方案。
  
  3、对教师实行统一培训。各地、州、市的中小学计算机学科骨干教师由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培训,各县(市、区)中小学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培训,由相关地、州、市负责,省可派专家进行指导。
  
  4、统一考核标准。“工程”学校教材的选用工作,应遵循“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教材多样化”的方针,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要制定小学、初中、高中的统一考核标准。条件成熟时,制定出我省中小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标准,进行中小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
  
  (七)“工程”实施中的价格及配置调整。
  
  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中标的硬、软件供货单位,根据技术的发展,市场的变化,每三个月调整一次所供硬、软件价格及配置,随时将质量和性能优良的硬、软件提供给学校;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随时掌握计算机发展动态,保证“工程”健康、顺利实施。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