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价农[2002]62号
【颁布时间】 2002-03-11
【实施时间】 2002-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都江堰人民渠道第二管理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意见的通知

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德阳、绵阳、遂宁市物价局、水利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1)586号)精神,针对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的特殊情况,经研究,现就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灌区支渠进水口以上的农业用水价格,仍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水利厅制定,2002年的农业用水价格仍执行“川价农(2001)44号”文规定的标准。
  
  二、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灌区支渠进水口以下的农业用水价格,委托德阳、绵阳、遂宁市物价局会同水利局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备案。
  
  三、德阳、绵阳、遂宁三市在制定人民渠二处灌区支渠进水口以下的农业水价时,应先规范农业用水价格,对不属于水价范畴的搭车收费进行清理,把过高的农业水价降到合理水平。
  
  四、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灌区支渠进水口以上的农业用水价格与支渠进水口以下的农业用水价格之和为终端水价。各地应将终端水价公示,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