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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闽价[2002]费107号
【颁布时间】 2002-02-27
【实施时间】 2002-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5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接上页]

  序号收费项目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1 100波特速率小时/条20
  
  2 300波特速率小时/条30
  
  3 ≤600波特速率小时/条40
  
  4 用户调用接口 月 50
  
  5 气象服务通讯网技术服务项目适当收取技术咨询费.信息费和劳务费(占每套系统硬件费的5-10%)
  
  表六:
  
  
气象资料复制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1打印气象资料
  
   A3 张 2
  
   A4 张 1
  
   B4 张 1.6
  
   B5 张 0.6
  
  2打印气象彩色图象
  
   A3 张 10
  
   A4 张 5
  
   B4 张 8
  
   B5 张 4
  
  3 复制气象资料
  
  软盘张 5
  
  3480磁带盘 80
  
  4mm磁带 盒 100
  
  8mm磁带 盒 120
  
  CD光盘张 15
  
  可擦写光盘张 30
  
  4提供气象资料图象照片 张 10
  
  5代用户摘抄气象资料 天 150 不足半天按半天收费
  
  6提供手工统计加工气象资料 天 250 不足半天按半天收费
  
  表七:
  
  
气象资料交付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收费标准 备注

  
  1 通过网络发送气象资料 兆10
  
  2 通过电话传送气象资料 兆10
  
  表八:
  
  
气象资料加工处理服务
  
  序号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1定时值个0.2
  
  2日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0.5
  
  3候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1
  
  4旬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2
  
  5月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3
  
  6年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10
  
  7累年平均值.极值 个15
  
  注:其他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由气象部门和委托单位协商议定,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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