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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教育局
【发文字号】 苏教财[2001]27号|苏价费[2001]87号
【颁布时间】 2002-02-25
【实施时间】 2002-0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教育局关于2002年江苏省初、高中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函

各市教育局:

  
  经研究,并征得省物价局同意,决定我省2002年中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仍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苏教财[2001)27号、苏价费[2001)8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不分初、高中毕业学生,每生每次8元(含等级证书工本费)。该项收费列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考试测评教师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考务培训、考务管理等方面约开支。其中,各县(市、区)按每生每次1元标准上交省中小学教研室,其余部分留归市、县使用。
  
  
关于核定全省中小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
  
  你室《关于要求提高我省中小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正式核定我省2001年中小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标准(含证书工本费)为:不分初、高中,每生每次为8元。收费的管理和使用,仍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关于全省中小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苏教财[2000]21号、苏价费[2000)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0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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