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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停止办理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村民〉住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审批,对擅自进行建设的,拆迁改造时不予补偿安置。鼓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以不同形式参与城中村改造,对非城中村改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从严控制。 9.各区政府为本辖区城中村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机构,抽调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各区要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把此项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并及时协调、解决城中村改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使全市城中村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10.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建设、计划、农业、体改、财政、规划、土地、民政、教育、房管、公安、法制等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负责制定城中村改造考核办法,培训有关人员,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将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各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考评,兑现奖惩。临二环路外侧的自然村改造,经市政府批准,可享受二环路以内城中村改造的各项优惠政策。 附: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名单(略)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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