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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2-02-23
【实施时间】 2002-0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7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销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总公司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等九个单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0]29号)精神,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撤销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总公司,设立湖南省食品事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品事务办),由省经贸委管理,主要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机构级别为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人员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二、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核定事业编制17名。省食品工业集团总公司撤销后,省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所成建制划归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
  
  三、省食品工业集团总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符合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00]29号文件规定的两类人员,可参照执行《湖南省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实施意见》(湘发[2000]10号)的有关政策,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具体人员名单另行核定)。非两类人员逐步分流,经费不进入财政统发工资范围,暂由财政支持。
  
  四、省食品事务办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省财政安排;其他有关福利待遇和交通用车、医疗管理、房屋维修、水电供给及其他生活服务由省食品事务办管理,相应的经费由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五、进入省食品事务办新定编制的工作人员,从原省食品工业集团总公司本部现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拔。人员一经确定,只出不进。
  
  六、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00]29号文件规定,由省食品事务办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本部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省经贸委要对其加强领导、监督。
  
  七、其他有关事项,按省委、省人民政府湘发[2000]29号文件规定和2001年12月17日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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