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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交公路[2002]48号
【颁布时间】 2002-03-05
【实施时间】 2002-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资中沱江大桥收费站迁移至南引桥五陵大道的批复

内江市交通局、内江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转报资中县交通局修建资中沱江大桥四车道收费亭请示的请示》(内市交建(2002)6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资中县沱江大桥桥长423米(引道长845米)、宽18米,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2)7号文批复按经营性收费项目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鉴于原收费站设在大桥北端,受地形限制,仅有3个收费通道,堵车较严重,经省交通厅、物价局研究,同意将大桥北端收费站迁至大桥南引道五陵大道处。收费站应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公路局《四川省收费公路站(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规定》(交路收费函(2002)10号)建设。
  
  沱江大桥收费的组织领导、收费经营、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等仍按川交公路(2002)7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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