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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清理整顿建设取费、房屋确权、农民建房、外来务工、涉外和涉台收费、轿车购买和落籍、办理出入境证件以及民营企业经营中的各项不合理收费。(全年) 六、搞好城市供水、排水成本费用的专项调查,建立定期审价制度。(全年) 七、开展餐饮、宾馆、婚姻和计划生育服务收费等专项调查,提出具体管理意见。(全年) 八、做好政府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各项督办、协调、服务工作。(全年) 九、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处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价调办主要工作目标 一、确保市级价调基金征收额达到1300万元,力争突破2001年度征收额。(全年) 二、以强化监督检查来促进基金征收,把漏征、变相逃征和挪用价调基金作为检查的重点,开展区管和市管单位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并抽30家缴纳较差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促进足额征收。(全年) 三、继续实行和完善代征目标责任制和内部征收目标考核制,对5家代征单位各抽6户企业进行百分考评,共评出5户先进单位;对5家代征单位考评2次,评出3家先进单位。(全年) 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动态,做好重大节日和突发性价格暴涨时期的价调补贴工作。跟踪检查价调基金投放后的使用效果,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全年) 五、加强对区、市、县价调基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对价调基金征收专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全年) 六、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体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价格认证中心主要工作目标 一、将市内四区车损评估业务收归市价格认证中心后,全年价格鉴证和车损评估创收300万元。维持现行的车损评估格局,创收额为150万元。(全年) 二、《辽宁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修改并重新颁布后,及时修改《大连市涉案物品价格管理办法》,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更加法制化、规范化。(全年) 三、严格价格鉴证程序,提高价格鉴证质量,价格鉴证复核率不超过5%,复议率不超过1%。(全年) 四、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市价格认证中心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和培训,提高价格认证人员的专业素质。(全年) 五、加强对全市价格认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价格认证人员培训2-3次。(全年) 六、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中心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价格信息中心主要工作目标 一、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各种报表的上报率达85%以上,准确率达95%以上。市场价格监测的文字分析材料水平要有新的提高。(全年) 二、召开全市的价格信息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市物价系统的价格监测、网络运用及普及工作。(第一季度) 三、举办全市物价系统“1996-2001年度大连市物价局文件数据库光盘”运用骨干学习班。(四月份) 四、完成1996-2001年度大连市物价局文件数据库光盘刻录任务。(上半年) 五、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大连价格信息网站》的防病毒及防“黑客”功能(增加防毒软件及“防火墙”硬件)。(全年) 六、做好2003年度的《大连价格信息》和《大连价格信息医疗版》的征订工作,确保完成2400份以上。(全年) 七、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中心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物价检查所主要工作目标 一、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中心,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力度,收缴罚没款入库额400万元以上。(全年) 二、开展以“农村中小学教育、建房占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用水用电、农网改造等”为重点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并进一步推广农村收费公示制,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全年) 三、以土地、工商、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为重点,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全年) 四、抓住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水、电、气”等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全年) 五、深入贯彻国家计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进一步普及和规范明码标价,大力开展旅游市场、重大节日和日常的市场检查。(全年) 六、完成《大连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的修改任务。研究制定《大连市禁止价格欺诈实施细则》。(全年) 七、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促进企业加强价格管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全年) 八、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工作的程序和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于民,取信于民。(全年) 九、抓好全市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争取年内有2个物价检查所达标。(全年) 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到课率90%以上,全所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