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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奖励经费的使用管理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建议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二)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敷衍了事,没有认真核实查处的; (三)因工作失职造成泄密的; (四)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举报的,对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奖励,按本办法执行。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拨打长途12365请加各地的区号;省质监局举报专线电话为2612365(长途请加区号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