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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府[2002]57号
【颁布时间】 2002-02-20
【实施时间】 2002-0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9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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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推进课程教材改革,有计划地扩大中小学新课程改革试点范围。2005年所有中小学实施国家新课程,在国家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基本构建起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突出科学、法治和人文精神,具有深圳特色的课程教材体系。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实行编、审分离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按照国家制定的课程标准编写地方教材,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试用。中小学、幼儿园可以在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范围内自主选用地方教材。
  
  八、加强基础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推行办学质量承诺制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履行督政、督学的职责,对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用地落实、国有教育资源管理、学校建设标准化、教育信息化和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进行督导,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地方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全面推行中小学办学质量承诺制,提高基础教育整体质量水平。中小学校长任期内的办学质量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促进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办学质量承诺制要与学校等级评估、办学效益评估挂钩,实行奖惩制度。
  
  加快等级学校、教育强区(镇)申报和评估工作,推进建设教育强市和教育现代化步伐。获得“广东省教育强区(镇)”称号的,市、区政府要分别给予奖励。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积极预防措施,严防中小学危房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等重大事故发生。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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